刘晓博谈房产税 2019年房产税要提速?
多家媒体报道了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《关于2019年开展“便民办税春风行动”的意见》。
今天(2月20日),多家媒体报道了一条这样的新闻——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《关于2019年开展“便民办税春风行动”的意见》,其中有下面一段话比较醒目:
强化与房地产管理部门协作,积极推进房地产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信息、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,整合房地产交易、办税、办证业务流程,推动实施跨部门业务联办。
这条新闻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猜测,很多读者给我留言询问:这是不是意味着房地产税即将开征?
下面是我的看法:
第一,这份文件发布的目的,是为了“便民办税”、提高税务部门工作效率、改善营商环境。表面上看,跟开征房地产税无关。
这从文件的名称、前言就可以看出来。所以,暂时看不出“房地产税”提速的迹象。
但需要指出的是,这种跨部门的信息互通,一定有利于未来开征房地产税,也有利于税务部门“模拟开征房地产税”。
第二,房地产税开征,必须立法先行,也就是所谓的“税收法定”。而立法需要漫长的时间。
以前开征一个新税种,国务院发布一个条例就完事了,但这跟“建设法治国家”的目标不符。毕竟,征税是跟人民切身利益关系最大的事情,应该通过人大讨论并立法。
所谓“税收法定”就是说:如果没有法律为依据,政府则不能征税,公民也没有纳税的义务。这个重要原则,被写入了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“深化改革60条”里。随即,被写入了修订版的“立法法”。
根据“立法法”,有11种重大事务必须通过人大立法才能施行,其中包括:
国家主权的事项;
各级人民代表大会、人民政府、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、组织和职权;
民族区域自治制度、特别行政区制度、基层群众自治制度;